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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编办“一二三”工作法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

来源:  日期:2018/4/16 11:05:55 人气:93

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强事业单位监管,保障事业单位及时、顺利退出法人登记,高青县编办创新推行一二三工作法,督促规范事业单位注销登记管理工作。

一是主动介入,一次办好改变以往注销登记中被动接受申请的态度,加强与各主管部门协调沟通,主动介入注销登记准备工作,以电话通知、书面告知、上门调研等形式及时告之注销登记法定事项并督促催办,充分发挥举办单位的主管牵头作用,促进注销登记落实。业务受理上坚持容缺办理、“最多跑一次”,对须提交的单位撤销或解散的证明文件能通过信息共享核实情况的,不再要求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简化程序两类管理根据机构注销后是否存在其他机构承接其责任和义务分承接式注销和灭失注销。对新旧单位具有承接法律关系、资产全部划转的事业单位,适当放宽清算公告期,简化清算审计;对公益性职责履行不能产生真空期的事业单位,在原事业单位清算期内,预登记新事业单位,保证公益性职能的履行,并在原事业单位注销后,正式登记新事业单位。

合力监管,三项联动形成科室联动机制在事业单位合并或撤销退出机构编制序列时,由人员编制事业管理提醒及时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相关手续。在办理注销登记前,主动与举办单位、财政、银行互通情况,全面了解事业单位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对策。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针对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完成后,印章送缴不及时的情况一次性告知注销登记需要提交安部门出具的《公章销毁证明》从而确保在注销登记完成的同时印章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