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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取得实质进展

来源:  日期:2018/7/19 16:07:30 人气:8

纳入改革事项。高新区对照山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103项具体事项,在区级层面,由组织人事部牵头,对纳入事项进行了全面摸底、全面梳理;在市级层面,争取上级支持,对纳入事项进行了认真对接、全面梳理,最终确定区级30项、市级22项行政许可(备案),纳入第一批淄博高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具体事项,其中取消2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制16项,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17项,强化准入监管16项。

实现信息互联共享。工商部门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业务“审核合一,当场出照”,通过与涉证审批部门构建“2+1+1+5”模式,建立改革“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许可办理机制。所谓“2+1+1+5”,即工商部门通过平台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信息推送至相关审批部门后,相关审批部门在2个小时内完成信息认领;相关审批部门按照承诺时间办理完毕许可(备案)事项后,1个小时内向平台和市场主体反馈事项办结信息;对未提交申请材料的市场主体,审批部门许可科室在1个工作日内反馈本部门监管科室;审批部门监管科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未办证市场主体的现场核实,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分类监管。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优先、“管”跟进,对涉及“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从监管内容、方式、措施和程序等方面,同步制定了61个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推进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了《高新区“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暂行办法》,积极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构建“综合执法+专业执法”新体制。在平台归集失信主体名单2548条,工商部门和各审批部门信息实时共享交换,实施联合惩戒,构建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截至目前,淄博高新区已受理“证照分离”业务554件,其中审批改为备案26件、实行告知承诺制183件、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64件、强化准入监管281件。企业开办时间由12.8个工作日缩短为2.6个工作日,效率提升了80%,增强了群众获得感。打破了信息“蜂窝煤”状态,工商部门与市、区两级审批部门通过平台实现信息传递、交换1153条,减少共性申请材料1108份。通过实施“双告知”和第三方评估督查,倒逼其他审批部门由“坐等企业上门”为主动认领企业信息,现场回访、核实未办证市场主体102家,推动相关审批部门转变了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