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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8年淄博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8/6/7 17:27:49 人气:1294

淄事改发2018〕1

 

淄博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8年淄博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

 

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

现将《2018年淄博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对照任务分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抓紧制定落实任务的实施方案。各牵头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精心组织,细化任务,明确时限,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改革任务。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指导,定期调度通报,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地。 

 

                  淄博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530

 

2018淄博市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之年。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市“两会”精神,按照《2018年山东省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动员大会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衔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生机活力,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一、贯彻新时代党的全面领导要求,切实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

    (一)完善坚持和加强党对事业单位全面领导的制度。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完善事业单位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组织在事业单位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事业单位中得到贯彻落实。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调整改革涉及的事业单位党的组织设置,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紧密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发展实际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的建设工作与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紧密结合,搞好分类指导,做到同步规划、同步推进,确保党的工作不间断、党组织作用不削弱。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二)加强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宣传思想文化系统事业单位、高校、中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和公立医院5个行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按照省出台的《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约束机制。结合事业单位行业和专业技术特点,打造高素质技术人才队伍。

    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

    (三)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出台规范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管理的意见后一个月内,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党组织和行政领导职数管理。根据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调整情况,按程序及时核定调整事业单位党组织领导职数。

    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有效衔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优化事业单位布局结构

    (一)结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调整整合事业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一部署安排,7月底前对改革涉及的市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全面系统梳理,统筹研究制定事业单位调整整合方案,进一步优化布局结构,规范职能和编制配置。对主要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优化职能和人员结构,探索同机关统筹管理。

    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二)全面推开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学习泰安和肥城改革试点经验做法,6月底前,完成对全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人员进行梳理摸底。根据中央统一部署,根据省出台的《全面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意见》后一个月内,研究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纳入全深化机构改革方案统筹推进。

    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各区县政府

    (三)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法定化。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机构编制法定化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第305号令),实现依法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范实名制管理,根据省制定出台《关于省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适时研究制定《关于市属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机构编制标准制定,年底前出台市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等领域事业单位编制标准。

    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法制办

    三、服务新旧动能转换,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

    (一)稳妥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政策,推进有发展潜力、转制后能正常经营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3月底前制定2018年工作台账,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对人员、资产规模较小或无固定资产、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撤销事业单位建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妥善分流安置人员。对已实行扎口管理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依法依规处理债权债务,稳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逐步退出事业单位序列。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通知》(厅发〔2017〕25号)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尽快研究制定转企改制有关具体社会保障政策,扎实做好政策衔接,加大改革力度。

    牵头部门: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国资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转企改制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回头看”。按照制定的全省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回头看”工作方案,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清理整合任务不饱满、偏离公益服务目标的事业单位,大力整合同类同质事业单位,对空编较多的按照一定比例收回编制,年底前基本完成清理任务。统筹政务数据资源,根据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要求加快市直部门机房迁移、系统上云和信息化建设管理职能调整,积极推进市直部门所属信息机构、人员调整整合。

    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三)积极打造公益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大力推广医联体、教育集团、文创联盟等,扩大优质公益服务资源覆盖面,推动共建共享。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打造公益服务网上平台,推进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提升公益服务优质体验。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积极推动卫生、教育、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四)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积极探索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的思路办法,研究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动态调整使用编制的办法,建立事业编制市域内统筹周转调剂使用制度,重点保障基层一线和民生需要。深化高校、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8月底前,在公益二类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和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五)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管办分离和去行政化。完善医管会和医管办运行机制,在实现医药卫生行业管理和政府办医职责相分离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深化公立医院、科研院所、中小学取消行政级别改革,进一步扩大高校二级学院取消行政级别试点范围,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人事管理、经费使用、业务运行等事业单位自主权。

    牵头部门:市编办、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六)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相关配套制度,加强事业单位外部理事和外部监事管理,加强对人事薪酬等方面政策的研究制定。推进管办分离、政事分开,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6月底前,开展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运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运行机制,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牵头部门:市编办、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文广新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

    (七)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益属性,拓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完成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推广推介,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动态完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年底前,根据省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我市事业单位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全覆盖,定期开展事业单位双随机抽查,加强信用监管。

    牵头部门:市编办;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政府

    四、加强工作保障机制建设,统筹协调整体推进改革

    (一)加强事业单位改革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改革规划和督促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机制,5月底前明确2018年事业单位改革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改革推进有抓手、有载体、有成效,顺利实现各项目标任务。协调相关部门单位研究改革共性、难点问题,推动制约改革进度的配套措施抓紧出台。加强督促检查,完善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和工作台账,适时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落实责任,推动督促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牵头部门: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部门: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试点,根据中央、省统一部署,研究制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开展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试点。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聘用合同、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制度,提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创新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模式,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强化人才激励政策,健全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年薪制、项目工资、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鼓励人才创新创造。

    牵头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

    (三)深化事业单位财政制度改革。完善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教育、公共就业、基本医疗、公立医院、公共文化等领域事业单位的投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改善民生。完善政策措施,继续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加强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资产管理工作。结合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研究完善科研机构绩效拨款制度。

牵头部门: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四)协调推进行业体制改革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行业体制改革的共性和衔接性问题研究,做好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政策衔接,协调推进各行业体制改革,增强各行业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在科技领域,加快科研院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高科技创新应用能力。在教育领域,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在文化领域,创新公共文化事业单位管理,优化文化产业布局结构,强化文化产业发展支撑。在卫生领域,聚焦“健康淄博”战略,积极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改革。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