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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淄博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7/5/25 15:33:44 人气:1689

 

淄事改办〔2017〕1

 各区县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现将《淄博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淄博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 

淄博市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省政府关于加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的意见》、《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加强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为核心,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能导向,进一步厘清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与市场和社会组织的关系,着力构建宗旨和业务范围清晰、权责一致、服务高效的事业单位公益服务体系,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以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梳理事业单位业务事项范围,简化办事环节和程序,优化服务流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依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梳理事业单位业务事项,改进完善办事程序,限制自由裁量权,明确标准和时限,推进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公开透明。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坚持开门搞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确保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统筹兼顾。将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等工作有效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和资源,协调稳步推进。

         三、总体目标

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是从事和开展业务活动的法律界限既是事业单位依法运行的基础,也是监督管理机关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通过全面梳理事业单位的业务事项,编制《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健全和完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为全面建立功能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

         四、范围对象

进行登记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均需编制业务范围清单。市直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编制和审核工作分组进行,具体名单附后(附件1)。

五、工作安排

    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压茬进行。

    (一)全面梳理事业单位业务事项(6月20日前)

    各事业单位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等各类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业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自查,按要求认真填写《事业单位业务事项登记表》(附件2)和《事业单位业务事项汇总表》(附件3),经举办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于6月20日前报事改办。

    (二)集中审核事业单位业务事项(8月20日前)

事改办按照“两报两审”工作程序,对事业单位上报的业务事项清单进行合法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核。具体流程为:

    1、举办单位汇总并上报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业务事项清单(统称“一报”)。

    2、事改办对事业单位上报的业务事项进行初审,提出完善意见后及时反馈举办单位(统称“一审”)。

    3、举办单位指导事业单位结合“一审”意见,进一步调整完善相关内容,上报补充意见(统称“二报”)。

4、事改办充分征求相关职能部门、事业单位服务对象意见后,形成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送审稿(统称“二审”)。

(三)审定公布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9月20日前)

    按照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原则,由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机关对事业单位的业务范围进行依法核准。同时,将编制的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健全完善清单运行管理机制(9月30日前)

1、制定服务标准,提高公益服务质量。对面向群众提供公益服务的事项,各事业单位要制定配套的服务标准和流程图,列明办理依据、受理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

2、完善业务范围清单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研究提出承接、取消、转移、整合、加强等业务事项调整意见,切实做好对清单的动态维护和管理。

3、有效使用业务范围清单,完善清单化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事业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做好业务范围清单与现行事业单位监管手段的有效衔接,发挥好清单在事业单位监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是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规范事业单位管理运行,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建设服务型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抓好各阶段工作任务落实。

(二)建立联系制度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工作联系和督导制度。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分别确定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经办人,并于6月10日前报市事改办(附件4)。各区县要按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市区(县)两级工作同步推进。

(三)认真梳理事项。各举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全面、真实、准确地梳理业务事项范围,确保不漏事项,不留死角,对瞒报、漏报事项,将不登记为事业单位“业务范围”。今后,事业单位从事业务范围清单之外的业务事项,将被认定为“超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列入《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暂扣《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情节严重的撤销法人登记并收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单位印章。

(四)严格审核把关。做好事业单位业务事项的审核,是整个工作的关键环节。组成由机构编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物价、法制等部门和单位参加的联审会议(市联审会议成员单位填写附件4,于6月10日前报市事改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审核质量。业务事项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单位“三定”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对于业务事项没有明确依据的原则上不得列入业务范围清单。

(五)扎实有序推进。开展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化管理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任务十分艰巨。清单化管理工作在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具体工作由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承担,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要紧扣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提高清单的社会认知度、认可度,方便群众参与监督,有效促进事业单位提升工作水平。

联系人:张圣玺   

联系电话:2791881(传真)  2791882

电子邮件:zbdjglj@163.com

附件:1.分组名单

      2.事业单位业务事项登记表

      3.事业单位业务事项汇总表

      4.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名单

      5.工作说明

 

 

附件1下载:/Upfile/2017/5/25/2017052555947977.xls

附件2、3、4下载:/Upfile/2017/5/25/2017052557115481.xls

附件5下载:/Upfile/2017/5/25/201705255600410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