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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编办四措并举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7/7/17 15:50:41 人气:2767

近年来,淄博市高青县编办四措并举,严控机构编制,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的权威性、严肃性和法律效力。

一是严控机构编制总量。按照“总量控制、空编申报”的原则,建立健全 “机构编制预审”制度。坚持“编制审批在前,人员变动在后”的原则,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坚决杜绝超编进人,确保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不突破2012年底基数,财政供养人员在2012年底的基础上只减不增。

   二是严把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关。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用编计划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的龙头作用,严格审核招录用编计划,严格控制新进人员,从源头上杜绝擅自进人和超编进人。

三是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重新梳理部门职责,优化内设机构设置,按照精干高效的原则精简人员编制。积极推进“僵尸”事业单位清理工作,截止目前已清理完成“僵尸”事业单位38家,其中撤销事业单位建制31家、核减事业编制6家,收回事业编制104名。

四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开展领导干部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讲,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意识;积极推进实名制系统全覆盖,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审核;开展机构编制审计,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直接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畴,提升了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将机构编制督查与实名制管理、各项改革等有机结合,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执法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