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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编委《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淄博市机构编制办公室  日期:2013/10/24 10:46:20 人气:2784


淄编〔2013〕9号

各区县(高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文昌湖度假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省编委下发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办法>的通知》(鲁编〔2013〕4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对科学评估各级政府部门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执行水平,促进政府效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在各级编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评估工作将纳入区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内容。部门评估结果将做为政府机构改革的重要参考和调整部门机构编制事项的重要依据。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确保机构编制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机构编制评估工作,是当前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机构编制部门要按照《评估办法》的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开展政府部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通过综合评估或专项评估的方式,对被评估部门的机构编制配置及执行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评估办法》的要求,积极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自查自评,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切实把评估工作落到实处。  

 2013年4月7日        

主题词:政府部门  机构编制  评估 通知

淄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印发